【“黑名单”制度】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纳入国家管理的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
(1)一年内发生生产安全重大责任事故,或累计发生责任事故死亡10人(含)以上的;
(2)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3)发生暴力抗法的行为,或未按时完成行政执法指令的;
(4)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的;
(5)无证、证照不全、超层越界开采、超载超限超时运输等非法违法行为的;
(6)经监管执法部门认定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其他行为。
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是“五位一体”(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布局是“四个全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强调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基本方略之一就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
【2022改版】
1、2020年11月,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首次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
2、以人民为中心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立场。
3、法治建设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研究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实行安全生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一票否决”。
要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采用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暗查暗访,特别是要深查地下油气管网这样的隐蔽致灾隐患。要加大隐患整改治理力度,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责任制,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务必见到成效。
要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
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
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责任,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地方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同级党委和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强化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明确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职责,并落实到部门工作职责规定中。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明确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负全面责任.,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并对生产经营全过程实行安全责任追溯。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实行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
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由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领导。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
认真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