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节: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
- 第2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 第3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 第4节: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 第5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 第6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 第7节: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
- 第8节: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
- 第9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 第10节: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 第11节: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
- 第12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 第13节: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
- 第14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 第15节: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
第十九条: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第二十条:
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以自主培训为主;可以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其他机构进行安全培训的,保证安全培训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排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应当支付工资和必要的费用。
第二十四条: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自任职之日起6个月内,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第四条: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2022年•单选题】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学历教育背景和身体健康条件,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下列人员中,符合特种作业人员有关条件的是( )。
A.李某20周岁,职高毕业,拟从事煤矿瓦斯检查作业,除高血压外无其他病症和生理缺陷
B.王某16周岁,初中毕业,拟从事高处作业,除糖尿病外无其他病症和生理缺陷
C.张某19周岁,高中毕业,拟从事高压电工作业,除眩晕症外无其他病症和生理缺陷
D.马某21周岁,初中毕业,拟从事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除眼睛近视外无其他病症和生理缺陷
【答案】A
【2020年•多选题】陈某应聘到一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从事过氧化工艺作业。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陈某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
A.身体健康,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B.年满16周岁
C.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D.具有3年以上相应工作岗位经历
E.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答案】AE
第九条: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已经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业,持学历证明经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可以免予相关专业的培训。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参加培训。
【2020年•单选题】张某从技工学校电焊专业毕业后,被招录到某建筑公司从事电焊工作,按要求申办特种作业操作证。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关于张某安全培训要求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免于安全培训,可以直接取得操作证
B.免于实际操作培训,仍需理论培训
C.免于理论培训,仍需实际操作培训
D.持学历证明经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可免于专业培训
【答案】D
【2023年•多选题】王某毕业于户籍所在地甲省一所职业技术学院焊接技术专业,毕业后应聘到乙省某公司电工岗位,公司与王某签订合同后要求王某到相关培训机构参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电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上岗。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关于王某参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王某可以在甲省参加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
B.经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可以免除王某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
C.王某可以在乙省参加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
D.经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可以免除王某的实际操作培训
E .保证王某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的责任由培训机构负责
【答案】AC
第十条:
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以自主培训为主,也可以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进行培训。
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进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其他机构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的,保证安全技术培训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第十三条:
参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填写考试申请表,由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用人单位持学历证明或者培训机构出具的培训证明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的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提出申请。
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收到申请后,应当在60日内组织考试。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包括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两部分。考试不及格的,允许补考1次。经补考仍不及格的,重新参加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
第十五条:
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承担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的单位,应当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成绩。
第十七条:
收到申请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特种作业人员所提交申请材料的审查,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能够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视为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已被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