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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以水电解法制取氢气、氧气的压力型制氢系统的危险和有害因素、基本要求,及其在环境条件、系统组件、运行维护、作业人员和应急处理方面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3MPa且小于等于5.0MPa的碱性水电解制氢系统和质子交换膜水电解制氢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