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条:
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职责的机构出具失实报告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职责的机构租借资质、挂靠、出具虚假报告,没收违法所得;
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吊销其相应资质和资格,五年内不得从事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等工作;情节严重的,实行终身行业和职业禁入。
【模拟题·多选题】甲公司是某省属化工公司,赵某是甲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未按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化工生产装置失修,赵某仍要求相关部门负责人组织“带病”生产使用,2023年7月7日公司发生一起死亡11人,重伤25人的生产安全事故,经查是由于该企业早已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仍继续组织生产导致。其在2023年6月25日应急管理部门已对其做出责令限期改正的通知。依据《安全生产法》,下列关于应急管理部门做出的处罚决定,正确的是( )。
A.赵某给予撤职处分,并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处罚
B.对甲公司处以400万元罚款的处罚,逾期不改的,可以按日连续处罚
C.提请地方人民政府对甲企业予以关闭
D.自2023年6月26日起至7月7日,对甲企业实行按日连续处罚
E.赵某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答案】CE
【解析】选项A错误,重大事故应处罚上一年年收入80%的处罚。选项B、D错误,根据第一百一十二条“拒不改正”触发“按日连续处罚”;选项C正确,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导致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选项E正确,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第一百一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情节严重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一)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一百八十日内三次或者一年内四次受到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
(二)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
(三)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导致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
(四)拒不执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出的停产停业整顿决定的。